行業要聞
News2月21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發布。今年的一號文件有哪些涉及自然資源工作?小編為您一一梳理(或有疏漏,歡迎補充):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目標任務
2021年,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 糧食播種面積保持穩定、產量達到1.3萬億斤以上 脫貧攻堅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鄉村建設行動全面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二、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三)設立銜接過渡期 (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區為重點,扎實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工作,持續加大就業和產業扶持力度,繼續完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產業園區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切實提升社區治理能力 (五)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 (六)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 三、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七)提升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 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 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 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發展 開展糧食節約行動,減少生產、流通、加工、存儲、消費環節糧食損耗浪費 (八)打好種業翻身仗 (九)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 采取“長牙齒”的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和違背自然規律綠化造林、挖湖造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深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 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特別是口糧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 明確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同的管制目標和管制強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強化土地流轉用途監管,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實施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健全管護機制,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糧食主產區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2021年建設1億畝旱澇保收、高產穩產高標準農田 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在省域內調劑,所得收益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 加強和改進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監管 健全耕地數量和質量監測監管機制,加強耕地保護督察和執法監督,開展“十三五”時期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十)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 (十一)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立足縣域布局特色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和科技示范園區建設 創建現代林業產業示范區 (十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模式 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 推進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地下水保護與超采治理 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進 實行林長制 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 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全面推進草原禁牧輪牧休牧,加強草原鼠害防治,穩步恢復草原生態環境 (十三)推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 四、大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十四)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 2021年基本完成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明確村莊布局分類 積極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盡快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 對暫時沒有編制規劃的村莊,嚴格按照縣鄉兩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確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設管理要求進行建設 編制村莊規劃要立足現有基礎,保留鄉村特色風貌,不搞大拆大建 按照規劃有序開展各項建設,嚴肅查處違規亂建行為 健全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監管體制,3年內完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加強村莊風貌引導,保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 加大農村地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 鄉村建設是為農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穩扎穩打,不刮風搞運動 嚴格規范村莊撤并,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上樓,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 (十五)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建設農業農村遙感衛星等天基設施 發展智慧農業,建立農業農村大數據體系,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 (十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 (十七)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十八)全面促進農村消費 加快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 (十九)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破除城鄉分割的體制弊端,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 統籌縣域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城鎮開發、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實現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 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按照小城市標準建設縣城 積極推進擴權強鎮,規劃建設一批重點鎮 開展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 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適應進城農民剛性需求的住房供給 (二十)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 (二十一)深入推進農村改革 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充分激發農村發展內生動力 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性地位不動搖,有序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 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優先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用地 根據鄉村休閑觀光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 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 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 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節余指標調劑及收益分配機制 2021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的具體辦法 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提供綜合性交易服務 繼續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五、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 (二十二)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 (二十三)加強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建設 (二十四)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鄉村治理 (二十五)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二十六)健全鄉村振興考核落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