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
security
以上是我對2021版《安全生產法》解讀片段,解讀采用說文式方法,把法律條款變成文章的段落式講解。不知道大家是否接受。
談到2021版《安全生產法》較前版的變化,很多人感覺只是處罰力度提高了,可追刑責面寬了。但是我覺得變化最明顯的莫過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的變化。如果不認真理解,難于發現這種變化。本期我們來談一談觀音菩薩是如何給孫悟空帶上緊箍咒的。
《西游記》里觀音菩薩讓唐僧給孫悟空戴上緊箍咒的過程,是在孫悟空不知不覺情況下完成的。孫悟空根本不知道有所謂的“緊箍咒”,更不知道那個“金圈”的威力有多大。
我們來看新法是如何一步一步收緊“緊箍咒”的。
第一條講的是兩塊內容:其一是安全生產責任制,14版和21版看似變化不大,但是增加了5個字,在建立健全的后面增加了“并落實”,也就是說主要負責人不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還要“落實”,同樣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到21版改成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不難,但是“健全”難,落實更難。
第二塊講的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前面的定語是“加強”,至少是每年都要有進步,這一塊是新增內容。意味著加碼了。
第二條講的是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加了三個字“并實施”。這三個字的分量有多大?組織制定的文件最終是形成文件就算完成了,而落實是把文件變成從業人員的行為。這個過程不知道CEO們要付出多少汗水!
第三條沒有變化,但是近些年落實的并不是很好,教育培訓走形式,走過場,造假現象不絕于耳。如果每一例都追責,試想會有多少人跳進自己給自己挖的“坑”。
第四條同樣沒有變化,不再深講。
第五條在前版的基礎上增加了半句話“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 。本來“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這個山芋就有點燙手(此處省略1000字,歡迎來電咨詢),這次修改又增加了我們經常講的雙控機制,把“雙控機制”法律化了,也就是說雙控機制成為企業安全生產的又一底線。
第六、七條沒有變化,此處不在講解,沒看懂的歡迎來電咨詢!
從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職責來看,比較突出的變化是幾乎每條都需要我們的CEO來完成,因為法條里面增加了“并落實”、“并實施”這類要求,這就意味著CEO們對自己的職責要親力親為,如果未落實很有可能被追責。